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304am永利集团 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要求,结合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公司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认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员工虽具有学籍但已辍学或休学的员工,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

三、认定的等级及标准

(一)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二)认定标准

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1)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员工);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4)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或残疾人子女;

(5)工会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6)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7)员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等级

(1)员工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员工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3)单亲家庭且与员工共同生活的父()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不具备特别困难等级、困难等级,但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员工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低劣或道德品质败坏,且屡教不改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员工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

(4)员工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员工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5)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


四、认定程序

(一)员工申请

员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304am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特别困难员工需提供相关的的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新生班主任助理(仅限新生班级)、班委会主要干部、员工代表等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员工填报的《304am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虑员工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和认定等级,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评审。以班为单位统一填写《班级评议表》(见附件4)

五、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此次新老员工需统一登录信息门户网进行申请。(见附件6:家庭经济难员工认定线上申请操作指南)

2.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脱贫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各公司要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员工予以关注,根据员工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3.根据公司每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的总名额以及公司总人数之比,各班初审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总人数的30%

4.集团将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渠道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员工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其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资金。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2日—9月25日,请各班评议完后,通知员工在304am永利集团信息门户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员工)→完善员工“基本信息”(红色*为必填项)→员工资助→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选择“困难档次,上传“附件材料”,填写“申请理由”,最后“提交申请”)完成线上申请,且将填写完整的《304am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扫描上传。注意事项:304am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和签名必须本人手写(所有参与认定的员工都要在附件信息中上传);缺少支撑材料将影响特困员工的审核,特困员工请在申请理由第一句写明是哪一类特困,如:“我是边缘易致贫家庭员工/脱贫不稳定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等,如果同时符合几种特困类型只要填写并提供一种特困证明材料!申请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附件信息中上传资料只允许上传困难认定申请表,可以在申请理由中简述困难情况,不要上传佐证材料。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员工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请各班在9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班级评议表》(见附件4)A4纸质档交至外语楼314苏萍老师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交材料时苏萍老师进行现场审核,请负责此项工作的班团来交材料);《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导入模板》(见附件5)(邮件命名如:20英1家庭经济困难生导入模板)发送至1209168636@qq.com。(温馨提醒:各班汇总信息时务必检查按照表格中“表头说明和字典说明”规范填写,特别注意红色字体栏填写,填写不规范,将无法导入系统)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等级及标准见附件,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故障,请先与其他同学商议解决,若解决不了,再电话咨询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林国华老师,电话:0731-58292315。


304am永利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3年912日